各学院(系):
根据《武汉大学创新学分实施办法》(武大教字〔2010〕15号)文件精神,学校组织开展了2011年创新学分的评审工作,在各学院(系)申报初评的基础上,经过专家认真评审,现将2011年创新学分评审的结果予以公示,详细结果请查阅附件。
对评审结果如有异议,请于4月20日以前以书面形式向教务部实践教学管理办公室反映。联系电话:027-68752857。
武汉大学教务部
2011年4月1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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